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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 | FJ00301-2500-2021-00014 | 文号 | 闽国资法规〔2021〕77号 |
发布机构 | 省政府国资委 | 生成日期 | 2021-06-16 |
标题 |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|
索 引 号 | FJ00301-2500-2021-00014 | ||
文号 | 闽国资法规〔2021〕77号 | ||
发布机构 | 省政府国资委 | ||
生成日期 | 2021-06-16 | ||
标题 |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|
各所出资企业,机关各处室:
根据《福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(2020—2022年)》(闽委办〔2020〕29号)要求,我委全面开展文件清理工作。经研究,决定废止部分文件,现将废止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。列入废止目录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,不再作为工作中的依据。
附件:废止的文件目录
福建省国资委
2021年6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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